吴高升、黄月芳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702执461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甘0702执4618号案件名称
吴高升、黄月芳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张掖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吴高升;黄月芳;人甘肃鑫丰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恒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702执4618号申请人执行人甘肃鑫丰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吴高升、黄月芳、甘肃恒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于2021年9月8日将案件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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