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芹产品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22执2782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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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322执2782号之一案件名称
张桂芹产品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建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建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张桂芹案件缘由
产品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建平县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执行实施用)(2021)辽1322执2782号之一张桂芹:张桂芹与辽宁铁旭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作出的(2021)辽1322民初2054号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如为移送执行案件,写明:)××××移送执行,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健鹏书记员:李**程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本院地址:邮编: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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