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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徽家家居有限公司、蒙城县乐玲户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2执保7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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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622执保756号
  • 案件名称

    安徽省徽家家居有限公司、蒙城县乐玲户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蒙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安徽省徽家家居有限公司;蒙城县乐玲户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2021)皖1622执保756号安徽省徽家家居有限公司、蒙城县乐玲户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根据安徽省徽家家居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9月3日作出(2021)皖1622民初669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10日冻结被申请人蒙城县乐玲户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一年。内容详见回执。安徽省徽家家居有限公司需要申请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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