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红、温卫宏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4执恢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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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624执恢77号案件名称
韩永红、温卫宏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怀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韩永红;温卫宏;张玉平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624执恢77号申请执行人:韩永红,男,1969年5月5日生,汉族,现住怀仁市东华园2号楼3单元802室。被执行人:温卫宏,男,1981年3月21日生,汉族,现住怀仁市新华南街4号4巷11号。被执行人:张玉平,女,1957年4月16日生,汉族,现住怀仁市新华南街4号4巷11号。申请执行人韩永红与被执行人温卫宏、张玉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624执恢77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庞乃贵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冯晓靖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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