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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仁怀酒都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82执38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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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382执3883号
  • 案件名称

    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仁怀酒都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仁怀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仁怀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仁怀酒都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仁怀酒都妇产医院
  • 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82执3883号关于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仁怀酒都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仁怀酒都妇产医院(普通合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通过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仁怀酒都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仁怀酒都妇产医院(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本案案款履行完毕,执行费已缴纳,现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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