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29执恢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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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129执恢105号案件名称
李光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赞皇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赞皇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李光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29执恢105号李光辉:关于请执行你罚金一案,本院于2020年08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冀0129执473号,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财产调查等措施,未发现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你已将罚金主动交到法院,本案已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财产刑义务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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