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东江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凤兰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973执1340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粤1973执13409号案件名称
东莞东江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凤兰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东莞东江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凤兰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973执13409号温凤兰: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莞东江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凤兰执行一案,(2020)粤1973民初28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向本院交纳了执行费,(2021)粤1973执1340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973执13409号温凤兰: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莞东江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凤兰执行一案,(2020)粤1973民初28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向本院交纳了执行费,(2021)粤1973执1340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翟福、天津雷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津0113执4932号 下一篇 张磊与谢峥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203民初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