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21执保402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21执保402号
  • 案件名称

    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永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21)吉0221执保402号发往银行: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事由: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赵春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吉0221民初1665号协助冻结通知书关于赵春辉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处)账户xxxxxxxxxx的存款263.92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21年9月8日起至2022年9月8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张洪光承办人:李国双填发人:王志刚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