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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润成运输有限公司、泰州市润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291执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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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1291执514号
  • 案件名称

    泰州市润成运输有限公司、泰州市润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泰州市润成运输有限公司;泰州市润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291执514号泰州市润成运输有限公司、泰州市润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泰州市润成运输有限公司、泰州市润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费收缴一案,立案标的456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568.00元(执行费50元已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1291民初1971号民事判决涉诉讼费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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