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燕、刘扬扬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484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4842号案件名称
吴小燕、刘扬扬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利辛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吴小燕;刘扬扬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4842号吴小燕(申请执行人)、刘扬扬(被执行人):吴小燕与刘扬扬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吴小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皖1623民初141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王悦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