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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天功、于丹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保2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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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保2004号
  • 案件名称

    任天功、于丹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任天功;于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长春东方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保2004号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与被申请人任天功、于丹、长春东方联合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6005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任天功、于丹、长春东方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50050.88元或其他等值财产予以保全。现已保全完毕。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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