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丽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2执1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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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82执1487号案件名称
苏丽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北镇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苏丽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辽0782执1487号申请执行人:孙彦刚,男,1972年10月4日生,满族,住辽宁省北镇市高山子社区新生小区五大队61-2-23号。申请执行人:苏丽,女,1972年10月3日生,满族,住辽宁省北镇市柳家乡双家村208号。被执行人:冯建平,男,1969年8月15日生,汉族,住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塔山路光明小区4号楼3单元302室。被执行人:李秋娜,女,1973年9月24日生,汉族,住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塔山路光明小区4号楼3单元302室。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彦刚、苏丽与被执行人冯建平、李秋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审判员 张 磊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何佳瀛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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