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华、王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保6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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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保686号案件名称
刘淑华、王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保686号关于刘淑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王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对被申请人王强名下的银行卡予以保全。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对被申请人王强在中国农业银行的62×××77账户;中国工商银行的04×××76账户;中国建设银行的62×××55账户予以保全完毕。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16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0元。(冻结期限:2021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7日)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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