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21执33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321执337号案件名称
姜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姜凯案件缘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21执337号姜凯、盛益建设集团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盛家园分公司、盛益建设集团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姜凯与盛某建设集团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盛家园分公司、盛某建设集团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姜凯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321民初751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赵艳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王继锋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陈云华的信用卡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2021)沪0112执11941号之一 下一篇 衡水精臻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2021)冀1102财保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