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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市顺丰物流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4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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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4426号
  • 案件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市顺丰物流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市顺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市支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4426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市支公司、新沂市顺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市支公司与新沂市顺丰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954.9元,经本院执行到位9954.9元,执行费已由新沂市顺丰物流有限公司缴纳。至此,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沂市支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2020)苏0381民初****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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