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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万全(申请执行人)、段四成(被执行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81执恢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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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81执恢617号
  • 案件名称

    赵万全(申请执行人)、段四成(被执行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新民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新民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赵万全(申请执行人)、段四成(被执行人)
  • 案件缘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民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81执恢617号赵万全(申请执行人)、段四成(被执行人):赵万全与段四成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49.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458元,其中,本金3458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未执行到位的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赵万全(申请执行人)。至此,赵万全(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81民初6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孔祥瑞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杨 威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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