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秋多吉、余小丹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川3326执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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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326执123号案件名称
兄秋多吉、余小丹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道孚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道孚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兄秋多吉;余小丹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道孚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川3326执123号申请执行人:兄秋多吉,男性,1979年8月13日出生。被执行人:余小丹,女性,1983年8月23日出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兄秋多吉与被执行人余小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9月26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川3326执12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李 永 红审判员 谢 冰审判员 罗 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扎西尼玛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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