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某、临某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甘3024执恢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甘3024执恢6号案件名称
阿某、临某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迭部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迭部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阿某;临某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迭部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甘3024执恢6号申请执行人:阿某,男,藏族,1968年10月10日出生,甘肃,住甘肃省迭部县。被执行人:临某,男,藏族,1988年8月9日出生,甘肃迭部县人,住甘肃省迭部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阿某与被执行人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阿某与被执行人临某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阿某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合法有效,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甘3024执恢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安六十一审判员 赵 才审判员 李 晶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李 晓 明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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