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勃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2执1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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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82执1279号案件名称
孙文勃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北镇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孙文勃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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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辽0782执1279号申请执行人:孙文勃,男,1974年1月24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广宁乡杨家村93号。申请执行人:孙宇,男,1998年9月28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广宁乡杨家村93号。申请执行人:杨红光,男,1972年3月9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广宁乡杨家村127号。被执行人:孟宪柱,男,1965年5月5日生,满族,住辽宁省北镇市广宁乡赵营子村51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文勃、孙宇、杨红光与被执行人孟宪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审判员 张 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何佳瀛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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